『得勝的,我要叫他……作柱子。』(啟三章十二節)
神的兒女中有些人很像籐,依賴他們所看為重要的人,他們以為那人能幫助他們。在這邪惡的世代中,神要叫我們作柱子;建築家並不把一切柱子都放在一處!所以,信徒阿,讓神叫你作一根柱子,不求人的維持與同情,只求神所給你的分。神有時會給你一些人的同情,但是你切不可自己去尋求人的同情,也不可依靠人的同情。你當像馬丁路得那樣說:『我在此站住,神幫助我,此外我無別能作』。『站住』是神給我們個人的呼召、個人的責任。『站住』是你當有的態度,你必須慎思而說:『我是在神所要我在的環境中:我雖然沒有一人可以交談,但是我知道神能使我站住;我宣告我與基督聯合,這可以叫我在各樣事情上得勝』。這樣,你就不會缺乏精神、力量、生命、能力了;因為我們在主裡面,靠著主,『在這一切的事上,已經得勝有餘了』(羅八章三十七節)。 
我今天給你的信息,就是『個人負責站住』-在這邪惡的世代中,你當個人負責站住-『站住』是嚴肅的責任、個人的責任。『得勝的,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。就如我得了勝,在我父的寶座上與祂同坐一般』(啟三章二十一節)。這是主對老底嘉教會-在末世的教會-所說的話,也是對我們眾人說。-選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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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網路上看到這篇文章,感覺自己真的有多少魄力想要學好
英文呢?
文如下:
給一位值得我學習的前輩:
您在多篇文章皆提及「英語」的重要性,使我汗顏不已;我想我會好好省思一下,別再給自己機會和藉口忽視英文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了,拜讀您的文章後感觸實在不可言喻,謝謝您,雖然與您素不相識,但在我往後的生命裡將因之而有所轉變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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箴言二五章一至十節
三歲大的金至均,聰明可愛,有一天隨袓母去教會。他站在幼稚園的門口,正好有人送豆漿來,黃梅珍園長吩咐他:「走開!走開!」金至均一臉嚴肅地說:「噢,你說壞話,主耶穌會不高興!」園長愣在一邊,問他:「我說了壞話嗎?」「對!你叫我走開,走開,這是壞話。你要說:請借過。」園長覺得好笑,馬上賠罪:「噢,對不起!對不起!」
有一天至均的爸爸說:「氣死我了!」至均立刻伸手遮掩爸爸的口,提出糾正:「爸爸說壞話,主耶穌會不高興,你再說,我要生氣了。」爸爸立刻向他賠不是。
如果我們所說的比所知道的還多,便是口舌犯罪;如果不必要說的話我們說了,就己經對別人構成傷害了。某人年輕時批評一個他不太認識的人:「不折不扣的酒鬼、愛跟女人鬼混、唱些不正經的歌……」友人的母親當場糾正他:「你說的都是事實嗎?即使是事實,也要你來說嗎?」這樣的指責使他無地自容,何況他只是轉述聽來的消息,無法肯定其真實性,即使是事實,批評別人也是不夠厚道。箴言二十五章九節說:「不可洩漏別人的密事,恐怕聽見的人罵你,你的臭名就難以脫離。」聖經明白教導我們不要心直口快,不要洩人密秘,以免若來不必要的麻煩。耶穌進一步說:「凡人所說的閒話,當審判的日子,必要句句供出來。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,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。」因此,講一句話之前最好三思:這話是真的嗎?這樣說有失厚道嗎?我說這話是否有其必要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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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從誠品回到家
從鄉下回永康的路上,回想剛剛在家裡
聊到信仰時,我跟爸媽有一點小衝突
我一直聽到「你不要太迷...」...@_@
唉...可以換個說法嗎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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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回到鄉下囉!
剛剛吃完老媽的愛心中餐,真飽啊...
有去外頭拍了一些照片...
心情,是把喜樂帶回家裡...
這就夠了,真的,感謝主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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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Oct 22 Sat 2005 09:25
  • ISO400

最近拍照的感覺雖然減少了很多
拍照的衝動大概只有以前的百分之二十而已了
不過倒是發現了自己喜歡的風格
應該算是自己喜歡的攝影味道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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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吃完一顆蘋果,早上7:57,人在公司
早上出門,在家裡樓下的早餐店,用餐
看著昨天買的「商業周刊」,這一期的封面故事是「執著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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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妙的上帝
好像要給我什麼,又挪開了
又給我,又挪開
再挪開,才給我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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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洗頭髮還有分洗頭皮跟洗頭髮哦!知道囉...
難怪我的頭髮都常常沒洗乾淨,都隨便抓一抓就了事了...@_@
【大成報 記者 曾鈺庭/報導】
預防落髮就不怕禿頭找上門,皮膚科醫師趙昭明與美容講師牛爾均認為,清潔頭皮比洗頭髮更重要,把頭皮潔淨後,就能維持毛囊健康,並建議適時選用具有促進血液循環的護髮生髮產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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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台灣←請點我
一位大陸人遊台灣的心情,是簡體字哦!
我對對岸的人,是蠻好奇的啦,想知道他們在想些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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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一個 Blog 上分享的新聞...@_@
羅馬尼亞一名囚犯認為上帝騙了他,讓他身陷地獄,於是具狀告上帝。
這名叫﹝帕維﹞的犯人因為謀殺罪被判刑二十年,目前正在服刑。﹝帕維﹞說,受洗是一個契約行為,他受洗以後,定期上教堂、禱告還送禮物給上帝,上帝也接受了他的禱告和禮物,但是卻沒有履行合約,他的日子依然痛苦不堪,後來還被魔鬼糾纏,殺了人進了監獄。
他認為上帝違約,因此具狀控告上帝詐欺、受賄。他不但告住在天上的上帝,還告上帝在人間的代表--東正教教會。
檢察官正在研究這起案子。一般認為,檢察官會以無法傳喚被告上帝出庭為由,拒絕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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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下班,原本是該去上課的
但是想去教會,所以車子的方向就往教會去了
我知道今天要查經,而且是台語的
到 7-11 買了一個便當就到教會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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