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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西結書十四章一至六節

根據尼爾遜的調查,美國人收看電視的習慣是:五十五歲以上的女性,每週平均收看三十六小時;六歲以下的兒童,每週平均收看二十七小時;美國家庭平均每天收看六小時四十四分鐘。一位傳媒記者指出,若有外星人到地面上來,想把信息傳給世上的人,他最好選擇十一月份的某一個星期天晚上八點半至九點的時段,因為這時全美國的家庭,電視機幾乎是百分之百開著。想想看,傍晚時刻,你走在街頭,會發現家家戶戶有一個共通的現象:就是電視機的螢幕不停地閃爍著彩光。

看到這些統計的數字,我們不禁要問:難道說電視已成為今日世界的新偶像嗎?電視機這個方盒子不但被放在客廳的重要位置,它也被放在人心的正中央,誠然已成為一個偶像了。一個小時接一個小時收看電視,只會為人帶來虛假的平安與安全感。它已霸佔了上帝和聖經的地位。

我們也許像古時候以色列人,在自己面前放置了一塊絆腳石。難道說今天的人仍未醒悟電視已搖身一變而成為時代的新偶像嗎?讓我們正視這一個嚴重的問題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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